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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图书馆总分馆通借通还规则

  • 发布时间: 2016-12-0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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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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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6447

一、秦皇岛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内各成员馆读者可凭读者证在其中任意成员馆借阅或还书(不含少儿图书)

二、各成员馆读者可凭读者证免费浏览使用“秦皇岛数字图书馆”网站数字资源。

三、借阅其它成员馆图书累计不超过2册。

四、读者到各成员馆需遵守该馆的借阅制度和规则,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图书超期、丢失、污损等事务需到图书所属馆处理,读者证各类财经事务需到办证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