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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发布时间: 2015-09-23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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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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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证申办

1、申请办理读者证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驶证、护照等),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交纳相应数量的押金。

2、读者证每人限办一个,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

读者证功能

1.成人读者证:押金100元,可借图书8册、期刊2册。

2.儿童读者证:押金50元,可借书刊4册。

书刊借期

成人读者和儿童读者的图书、期刊借期均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从续借之日起延长30天。读者可扫描二维码,关注秦皇岛图书馆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本馆网站(www.qhdtsg.net)读者空间进行网上续借,在线查询馆藏书目及个人借阅信息。每册书刊可续借一次,已超期图书不可办理续借。

挂失与补办

读者证如丢失,应及时到办证处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挂失,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

退证

读者还清所借书刊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办证时所持证件一致)、证件复印件一份、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儿童需要本人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退证时如书证丢失、损坏,需扣除5元工本费,退还押金余额。

其他注意事项

1.持证人应对读者证妥善保管并对所借文献负责,读者证遗失请及时到办证处挂失,若因未挂失或其它情况而被冒用,应自负相关赔偿之责。

2.持证读者在图书馆内须遵守秦皇岛图书馆的有关规定。

3. 本规则从201611日起执行。